自治区残联维权处妥善处理罗永刚等30名残疾儿童少年家长联名上访事件
2016年2月23日,罗永刚等10人代表银川市星语家园、爱心园等两家民办自闭症康复机构的30名残疾儿童少年家长,到自治区残联信访室反映问题并递交《写给残联的一封信》。
来访者代表罗永刚反映:星语家园和爱心园两家民办自闭症康复机构收费标准在1800元至2500元不等,他们的孩子从两岁起训练2到6年。现在,有30名残疾儿童少年年龄均已超过7岁,家长为孩子的康复训练花费少的十多万元,多的已达二十余万元,家庭不堪重负。恳请政府在政策上有所关照,在费用上对7-18岁的自闭症儿童少年给予专项补助。希望向政府反映他们的诉求。有一些家长反映,他们曾经把孩子送到银川市育智学校,有的被校方拒绝接受,有的没上几天就被学校以存在安全隐患等为由“赶”出学校,对此感到很无奈。他们把希望都寄托在了两家民办康复机构,想长期在此进行康复训练,可是费用太高,希望政府能给予补助。
维权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会将他们递交的《写给残联的一封信》上报自治区残联领导,并向他们讲解了0-6岁抢救性康复的有关政策,以及201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办法》出台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同时告诉他们,《义务教育法》和《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7岁至16岁儿童少年处在义务教育年龄阶段,应该把孩子们送到学校去接受正规的特殊教育,为此给他们提出两点建议:一是依据有关规定到银川市育智学校与校方协商入校事宜;二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请银川市残联出面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解决,维护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维权处将按照《信访条例》和《残联系统信访工作规定》跟踪督办。
来访家长表示接受维权处工作人员的建议,对接访工作表示满意。
来源:自治区残联维权处 田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