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残联办公室关于举办全区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培训班的通知
宁残联办发〔2017〕29号
各市、县(区)残联:
为实施好2017年自治区民生计划“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进一步规范项目操作流程,提高项目实施质量,经自治区残联党组、理事会同意,定于4月中旬举办全区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4月11日至13日在银川市沙湖宾馆(兴庆区文化东街58号)举行,4月10日17:00前在沙湖宾馆报到。
二、主要内容
(一)传达学习全国残疾人维权工作会议精神,开展维权综合业务培训。
(二)解读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改造技术标准、家庭无障碍评估方法及个性化改造方案。
(三)交流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工作经验,实地观摩无障碍改造示范点。
三、参训人员
各市、县(区)残联理事长、业务骨干各1名,承接无障碍改造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1名。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县(区)残联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若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予请假。
(二)请各市、县(区)残联自带一套上年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资料(汇总花名册、入户信息表、招标或议标资料、验收资料等)。
(三)培训期间食宿费由自治区残联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各市、县(区)残联自理。
(四)请各市、县(区)残联于3月31日前将参训人员回执传真至自治区残联。
附件:参加培训人员回执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
联系人: 陈 洁 0951-5668813、13639594080
杨 辉 0951-5668813、18995022339
传 真:0951-566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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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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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参加培训人员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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