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出台正向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实施办法

06.06.2018  21:03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特别优秀、实绩特别突出的扶贫开发驻村工作队队员、基层党组织第一书记,可优先提拔使用;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上级单位挂职锻炼、交流任职、跟班学习;鼓励支持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攻读国民教育系列的全日制或在职硕士、博士学位……6月6日,记者从银川市委组织部获悉,我市近期出台了《银川市正向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实施办法(试行)》,营造干部正向激励的政治生态,进一步激励干部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三个关注” 体现“让实干者实惠

  “关注在艰苦繁杂岗位上勤勉敬业、埋头苦干、群众口碑好的干部;关注长期从事打基础利长远工作的‘老黄牛’式干部;关注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干部,符合任职条件的,及时提拔使用。”《办法》提出了“三个关注” ,这是对“让实干者实惠”的具体体现。

  同时,提出对公务员年度考核记三等功以上或多年获考核优秀等次、地市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综合性奖励的各级干部,符合任职条件的,优先提拔使用;事业单位干部连续三年获得考核优秀等次的,在乡镇工作的可缩短职称评定期限一年,其他人员同等资格条件下优先评定。

  “对在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深化改革、文明创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表现突出、工作实绩明显,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以上机关表彰的各级干部,符合提拔条件的优先使用。”《办法》明确提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特别优秀、实绩特别突出的扶贫开发驻村工作队队员、基层党组织第一书记,可优先提拔使用。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提出,全面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全面落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非领导职责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此外,对获得市绩效考评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市级部门和产业园区,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给予倾斜。

   开展精准化“靶向”培训提升能力

  《办法》提出,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提升干部干事创业能力的重要途径,坚持把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作为教育培训的主课程,加大点名调训力度,重点解决“多年不训”和“反复参训”的问题。

  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建设、重点工作,针对干部的知识空白、经验盲区、短板弱项,开展精准化的“靶向”培训,各级干部教育培训部门在制定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时,必须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题业务培训,帮助干部提升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着力解决干部知识恐慌、能力恐慌、本领恐慌问题。

  特别是,多岗位锻炼提升能力素质,对重点岗位、关键岗位、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较长的干部内部轮岗或跨部门、跨行业交流;每年选派科级干部和新任职的县处级干部到环保、信访等部门挂职锻炼;选派优秀干部担任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基层党组织第一书记和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到基层和一线锻炼;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上级单位挂职锻炼、交流任职、跟班学习,给干部搭建更多展现才能、提升能力的平台。

   鼓励支持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深造

  《办法》提出,鼓励支持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提高学历层次,攻读国民教育系列的全日制或在职硕士、博士学位,学习期间工资及其他待遇不变,取得学历学位后,按照自治区和我市有关规定报销学费。

  同时,不断健全综合业绩考核机制,完善细化考核办法,树立注重实绩、注重一线的导向,坚持评优对象向基层一线和急难险重岗位人员倾斜,防止干部考核评优平衡照顾现象。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员,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通报表扬,符合记功条件的,给予记功表彰奖励。

  “进一步健全完善容错免责、纠错、防错和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查核处理制度体系,切实落实有关政策规定,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办法》提出,对因工作失误而受到问责处理的干部,帮助其分析查找不足,改进提高,并根据其现实表现情况和有关政策规定,予以重新启用或提拔任用。

      记者 姬恒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