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厅与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全面推行“两证合一”制度改革
在当前全国外贸下行压力加大,稳定外贸增长任务艰巨的形势下,为进一步构建完善的外贸服务体系,加快形成长效合作机制,提高协同服务能力,自治区商务厅与宁夏检验检疫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工作部署,以改革备案制度为切入点,以“信息共享、执法互认”为基础,积极推进商务部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检验检疫部门原产地证企业备案“两证合一”(以下简称“两证合一”)改革,有力地发挥了宁夏贸易投资便利化联席工作机制的协同推进作用。
“两证合一”制度改革按照“一次受理、一次审核、两证合一”模式,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和《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证书》由商务部门、检验检疫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的传统模式,改为由商务部门一次受理,检验检疫与商务部门一次审核、两证合一的新模式。检验检疫部门不再发放《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证书》,而是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加载原产地证企业备案号等信息。
“两证合一”制度实施之前,企业需携带申请材料到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手续后,才能到检验检疫部门办理原产地证企业备案,不仅需要跑两个部门,而且重复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申请材料。“两证合一”制度实施之后,申请人只需向商务部门提交一份申请材料,经商务部门审核通过并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即视同完成检验检疫部门对企业的原产地申请人备案手续,企业就可办理原产地签证业务。
自商务厅根据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规定将全区工商注册企业对外贸易备案登记权限下放至自治区政务大厅、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及中卫市以来,按照商务部工作部署,自治区商务厅始终积极开展备案登记工作,为促进全区对外贸易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区共有对外贸易备案登记企业4151家,2014年新增备案企业900家。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实施及开放宁夏建设的逐步推进,我区将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两证合一”制度的实施,在简化办事环节、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具有现实意义。据初步统计,“两证合一”每年将为区内新增外贸企业节约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与《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证书》的人员、交通、耗材费用等支出约50万元,压缩时间成本500个工作日,我区每年受惠企业预计超过500家。
自治区商务厅将以此次全面推行“两证合一”制度改革为切入点,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贸易投资便利化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为改善我区国际营商环境,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