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路管理局2015年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05.08.2015  20:3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公路管理局2015年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已由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国道 110 线黄羊滩等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建设方案的函》(宁发改审发〔 2015 180 号)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单位宁夏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宁夏交通运输厅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本次对国道110线黄羊滩治超站、古青高速宁东北治超站、国道110线下庙治超站、省道101线关马湖治超站、国道309线王洼治超站、银巴高速银巴治超站、定武高速营盘水治超站共计7个治超站进出口的加减速车道、管理用房、卸货棚、称重设备、场地混凝土硬化及绿化等工程内容进行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合同段。       2.3预计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向招标人提交 经审查合格的 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包括衡器系统设计)及清单预算。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3)若业主根据需要先期开工试验段或某个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该设计内容和此部分的设计费用及所额外增加的设计费用、审查费用、施工图的修改费用等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征地拆迁图编绘及界桩敷设:施工图设计完成后;   (5)根据土地预审等十个单项评估所要求的时限提交所需设计资料,并参加相应单项评估会议和进行设计汇报;       2.4 招标范围:本次2.1条招标内容进行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设计 级及以上资质,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近5年内(从2010年至2014年)成功完成过1个类似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段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该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仔细阅读《招投标人办理CA身份认证锁的通知》及《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帮助》,按要求办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的CA身份认证锁,如需费用请自理。报名系统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维斌    联系电话: 18309502899、 0951-7805195、7805196。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5年8月5日起至2015年8月13日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nxggzyjy.org )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上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上述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pdf格式上传扫描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双方均需上传)       不愿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于上述时间到代理机构处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盖有红色法人单位公章)一套及单位介绍信,由招标代理机构协助投标人办理网上报名。(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双方均需上报)。       4.3投标人所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料上传成功后必须将以上与上传资料一致的所有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盖有红色法人单位公章)一套带至代理机构审核,原件审核通过且上传资料真实,报名方算成功,投标人可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帐号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投标人成功缴纳标书费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处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过期后果自负。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5年8月5日 至2015年8月14日下午18:00,请投标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及时获取招标文件账号,招标文件账号获取时间截止后,网上系统将自动关闭,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2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五楼(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邮编750011)。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 www.nxcd.gov.cn )及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上发布。
      注: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
宁夏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为主)发布的信息。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公路管理局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951-6076877              招标代理 名  称: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州南街116号 电  话:0951-3961318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局 

日期:2015年 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