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检察机关逐案审查855名三类罪犯 堵减假暂漏洞
从今年3月下旬开始,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宁夏检察机关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专项检察在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三类“有权”“有钱”人员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截至目前,已逐案审查全区服刑的855名三类罪犯。
翻开驻固原监狱检察室三类罪犯案件复查表,55名三类罪犯的基本情况,历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情况,计分考核、立功、奖励等信息一目了然。
全面掌握三类罪犯的底数和总体情况,是此次专项检察活动开展的基础。
宁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监所处负责人介绍,减假暂专项检察活动开展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全面审查了历年涉及三类罪犯的案卷,逐人逐案重点审查其计分考核、立功、奖励以及减刑次数、间隔、幅度等,确保信息准确。审查后出具的审查情况和建议,要求承办人、部门负责人、主管检察长分别签字确认,以便责任追究具体到人。
审查结果显示,目前,共有855名三类罪犯在宁夏服刑,其中,402人在监狱服刑,包括职务类207人,金融类73人,涉黑类82人;453人在社区矫正机构服刑,其中职务类375人,金融类77人,涉黑类1人。
据了解,三类罪犯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依据一直是受到质疑的高发区。为解决三类罪犯能力和水平较高,计分考核、立功、受奖优势明显,可能存在减刑面宽、减刑幅度大的问题,宁夏检察机关提出集中关押三类罪犯,消除减假暂优势的建议。目前,这一建议已被采纳,且在全区所有监狱得到落实。
针对暂予监外执行中保外就医疾病条件掌握较松等问题,宁夏检察机关对保外就医的三类罪犯逐一重新体检,鉴定是否符合保外就医标准。通过审查,全区三类罪犯中有9人被暂予监外执行,1人经审核已确认死亡,其余8人通过重新体检,建议收监执行3人,目前已经收监。
银川监狱暂予监外执行职务犯董某已逃脱多年,之前虽有已死亡传闻但未证实。专项活动开展后,上前城地区人民检察院将其列为重点追捕对象,检察长参与追捕。后经多方调查核实,确定董某已于2010年在山东某医院死亡。
追逃暂予监外执行逾期未归罪犯也是此次专项检察的重点。活动期间,各级检察院联合监狱,共抓捕并收监执行暂予监外执行逾期未归罪犯7名,落实两名暂予监外执行逾期未归罪犯已死亡事实。
11月6日,收到上前城地区检察院发出的收监建议后,银川监狱对逾期一月未到社区矫正部门报到、且无故不参加学习的陈某进行了收监。这是专项检察活动开展后,收监执行的第6名社区矫正人员。
与以往将监狱、看守所列为重点监督对象不同,此次专项活动,全区各级检察院尤其加强了监督社区矫正工作力度。
中卫市人民检察院与法院、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机制,实现社区矫正人员随叫随到,及时协调解决社区矫正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吴忠市、固原市人民检察院等,对存在社区矫正人员无故不参加学习,更换住址和联系电话后未向社区矫正部门汇报,以及超过两个月未及时报到、汇报思想及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等情况的,向司法局发出收监执行建议。
在检察机关推动下,监狱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评审委员会、监狱办公会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形成“谁说话,谁负责”的监督机制。检察机关与当地法院和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规范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办法》,将法院直接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纳入检察监督范围。
向外加强检察监督的同时,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对自身内部的严格监督。
自治区检察院巡视检查验收减假暂专项检察活动时,邀请政协常委、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作为第三方人士听取工作情况介绍,面对面了解在押人员生活起居及监管情况,监督制约专项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