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检察机关拟命名全区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名单公示

31.10.2017  09:56

为深入推进全区检察文化建设,宁夏自治区检察院依照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创建工作标准,在全区检察机关开展了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创建评选活动,在各市院推荐的基础上,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拟命名银川市贺兰县人民检察院、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固原市西吉县人民检察院、中卫市人民检察院五个单位为全区“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另经自治区检察院政治部组织审核考察,报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决定,拟向高检院推荐吴忠市红寺堡检察院、固原市西吉县检察院两个基层院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候选对象。现予以公示,请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如对公示单位持有异议,请及时、如实向宁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来函或电话实名反映,也可登录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进行举报。

公示截止日期:2017年10月30日
举报电话:0951-5926138
传真:0951-5926090
宁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http://www.nx.jcy.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7年10月24日

近年来,全区各级检察机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服务和推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为根本,以培育和践行检察职业精神为重点,以提高检察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力为目标,以群众性、职业性文化活动为载体,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紧贴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精神凝聚、辐射带动、创新引领、展示交流和服务保障功能,为推动我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保障。

 

 

 

吴忠市红寺堡区检察院
红寺堡区检察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要求,紧扣“时代特征、地域特点、检察特色”的方针,大力实施“党建奠基、文化搭台、理念引领、素质建院”文化建设战略,融合地域特色,把检察文化建设与移民文化特色、队伍建设、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检察文化体系。

一是文化理念先进。院党组坚持“素质强检、文化育检”不放松,组织开展了各类丰富多彩的检察文化活动,造了风清气正、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生活氛围;结合工作实际,打造了“廉政”“民生”“文艺”“业务”四个文化品牌,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引领队伍创优前行,助推业务创新发展。

二是文化基础建设过硬。该院利用新建成的综合技侦办公大楼的优越条件,建成了符合红寺堡检察特色的“五室两廊一基地”(文化活动室、多功能阅览室、院史室、荣誉室、党员活动室、文化走廓、检察文化教育基地),打造了良好的文化建设阵地。

三是文化创作繁荣。该院干警积极创作了大量的原创的歌曲、音乐快板、民族舞蹈、廉政话剧等作品,产生了良好的影响。歌曲《共产党好,黄河水甜》、《我的家乡宁夏川》,摄影《送法进清真寺》等作品更是获得了国家级奖项,填补了红寺堡检察院十余年来没有国家级获奖艺术作品的空白。由于创作成果丰硕,一名干警还被推荐为宁夏音乐文学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文联新成立的音乐舞蹈戏曲协会理事。同时,该院高度重视检察调查研究工作,发表调研文章60余篇,多篇在全国、全区获奖。《关于红寺堡区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调查及预防建议》,《移民地区涉农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实证分析及预防对策建议》等调研报告,得到了宁夏自治区和吴忠市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肯定。《关于红寺堡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情况的调查报告》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引发了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清理整顿活动。

持续的文化建设,推动了干部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执法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和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得到有效开展,取得了检察业务、队伍建设双提升,基层院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双丰收的成绩。该院先后荣获了“自治区五好检察院”“自治区级巾帼文明岗”“自治区五四红旗团支部”“吴忠市文明单位”“吴忠市民族团结先进单位”“法治文化基地”等几十余项荣誉,促进全院检察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固原市西吉县检察院
西吉县检察院以服务检察中心工作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地域文化优势,确立了“根植文学之乡,培育检察文化、凝聚干警思想、弘扬法治精神 ”的检察文化建设定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紧紧围绕基层检察院建设“八化”要求,将传统文化、地域文化与检察文化相融合,通过搭建各种文化平台,从理念、行为、氛围、制度等多方面加强建设,培育检察文化,使文化的渗透力和教育的凝聚力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有效地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一是检察文化创建思路清、决心大。西吉县是中华文学基金会、宁夏自治区文联、自治区作协命名的“中国文学之乡”。该院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全县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机关、全区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为目标,以文化建设的“软实力”,凝聚全院力量、提升干警素质、推动工作开展,西吉县成立了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规划》和《西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实施方案》,《西吉县创建的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机关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并把2015年为“检察文化建设机制创新年”、2016年为“全面推进年”、2017年为“检察文化质效提升年”。通过近三年的不懈努力,打好了基础、巩固了阵地,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是检察文化设施投入大、功能全。投入近10万元资金,建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图书阅览室、干警健身房、文化墙、文化走廊、荣誉室、文化活动中心等文化设施和场馆。特别是该院建设成了全区首个党性教育室和民族团结展览馆,在提高党性培养、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加强民族团结等方面在全区产生了良好的引领示范作用。该院还建立了“正义西吉”微信群,积极传播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检察工作,有效地提升了党在穆斯林群众中的感召力和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三是各类文化活动内容多、形式好。该院能够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各类书画、摄影、文艺演出、球类比赛等各类文体活动,培养和锻炼了一批检察文化人才,也产生了一批优秀的作品。该院的篮球队一直雄踞宁夏检察机关前列,并代表宁夏自治区检察机关参加全区性的行业赛事取得了好名次。该院还产生了宁夏全区检察机关优秀的乒乓球选手。另外,该院在舞蹈、诗歌等文艺表演和创作方面也都比较活跃。同时,该院还把检察文化建设和扶贫依法治理联系村紧密结合起来。在西吉县火石寨乡元咀村开展三无村创建活动,给村委会大院修建了三道文化、道德、法律宣传墙。同时将检察文化宣传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相结合,针对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趋势和特点,组织开展了宣传和整治行动。回族干警撒凤数十年如一日资助19名学生完成学业,经媒体报道后,在宁夏全区产生了强烈的反响。2015年以来,该院还有27篇优秀检察调研文章获得各类奖励,并在全区性的检察刊物上发表交流。

通过一系列文化育检活动的开展,班子团结进步,富有战斗力;干警素质提升,团结友爱;全院干警的职业自豪感和集体荣誉感得到提升,队伍整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增强,形成了一个团结协作、荣辱与共,追求共同目标和价值的有机整体。2012年该院被自治区文明委评为“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2016年被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评为“全区普法先进单位”。2017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全国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