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督查组第十一小组督查我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31.05.2016 21:44
本文来源: 林业厅
5月16~5月19日,国家国有林场改革督查组第十一小组组长、国家林业局基金管理总站副总站长郝雁玲一行3人来宁,对我区国有林场改革进行了督查指导。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金韶琴,自治区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负责人,固原市、利通区、原州区有关负责同志陪同督查。
16日下午,督查组在自治区林业厅召开了座谈会,自治区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马金元主持座谈会,金韶琴副厅长汇报了我区国有林场现状及改革推进情况。会后,督查组查阅了我区国有林场改革档案资料。17日~19日,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固原市原州区、六盘山林业局的国有林场,听取了吴忠市利通区、固原市原州区、固原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对国有林场改革情况的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同时深入吴忠林场、叠叠沟林场和塌山林场、尚铺林场和二龙河林场,详细了解了基层林场生产生活情况,与林场干部职工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
在六盘山林业局召开的座谈会上,郝雁玲充分肯定了我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指出宁夏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视并全力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市、县(区)政府主动作为,加强森林管护,解决国有林场改革难题,积极进行国有林场改革。从督查情况看,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按制定的时间表、路线图顺利开展。郝雁玲强调,国有林场改革一要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6号文件精神,把保生态保民生放在首位;二要按照职责分工,尽快落实配套政策。解决好债务、林地边界权属争议及一地多证、富余人员安置等问题;三要切实巩固改革成果。要尽快制定国有林场管理条例、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办法等系列配套政策;四要提高生态和民生的保障能力。落实林场法人自主权,优化管理层级,严格场长离任审计,确保国有林场资源稳定增长。
报送单位: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 报送人:孙磊 审核发布:朱莉华
本文来源: 林业厅
31.05.2016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