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如林调研宁夏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9月19日至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如林一行对宁夏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工作进行视察调研,并在自治区检察院召开会议,与来自宁夏各级政法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会议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定达主持。
在听取工作汇报及各级政法部门的意见建议后,李如林对宁夏检察机关开展两个专项活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宁夏各级政法部门对两个专项检察活动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对49034件案件进行了逐案筛查,核查出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62人,累计清理收监、收押执行21人,取得了明显成效。对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思考、仔细研究,为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措施、解决问题,推动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针对深入推进两个专项活动,李如林提出四点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积极应对新形势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面临的各项挑战,特别是对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形成的严峻影响,依法履职,重点抓好两个专项活动,落实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执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要在监督每一件刑罚执行、财产执行案件时,都怀有强烈的责任心,严格依法监督公正司法,确保法律正确统一实施。要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共同部署,整体推进。要强化问题导向,认真研究,积极解决专项工作中遇到法律问题、政策问题,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方式,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李定达表示,宁夏检察机关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深入抓好两个专项活动,落实中央和高检院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各项要求。
在宁期间,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党委副书记崔波分别会见了李如林一行,就检察工作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建设发展、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抓好检察队伍建设等交换了意见。李建华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要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好此次高检院视察精神,以此为契机推动整个检察工作,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推动当前正在开展的两项专项活动。
此次调研由最高检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