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区农业机械化统计报表制度 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宁农局(机)发[2016]46号
关于举办全区农业机械化统计报表制度
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机化中心(农机监理站)、自治区农垦局农业处:
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今年《农业机械化统计报表制度》报国家统计局重新审批后,对报表制度进行了修订,同时对现行报表制度的部分统计指标进行调整完善。2014年又将畜牧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等全面农机化水平评价指标纳入其中,加大了农机化统计工作的难度,对基层农机统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我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基本情况,加强农机化工作的宏观管理,以便更加科学、准确地为各级政府、农机主管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数字资料和信息。经研究,我局定于12月中旬在银川市举办全区农业机械化统计报表制度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中南部十三个市、县(区)12月23日下午报到,其他市、县(区)24日8:30前报到,开展业务培训时间9:00,会期半天。
2.培训地点:宁夏银桥教育培训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国贸新天地A座5楼(金凤区宁安大街北侧亲宁巷内)
二、参加人员
各市、县(区)农机化中心(农机监理站)负责人、具体从事农机化评价指标体系统计工作人员,每单位不超过2人,自治区农垦局农业处、所属农场具体负责农机化评价指标体系统计工作人员,每单位1人。
三、培训内容
2016年全国农业机械化统计报表制度。研究部署2016年我区农机化评价指标体系相关工作。
四、培训要求
1、参加培训的人员请提前半小时到场报到,自行携带纸笔。
2、本次培训班12月24日中午安排午餐(自助餐),住宿只安排中南部十三个市、县(区)(名单附后)。
3.请选派从事农机化评价指标体系工作的人员参加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请勿超员。
附件: 中南部十三个市、县(区)参会人员分配表
宁夏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