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机关工委充分肯定自治区妇联《两个条例》和《实施办法》落实情况
12月15日上午,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俱旭辉一行3人来到自治区妇联,通过听汇报、座谈、查资料等方式,检查考核《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对自治区妇联有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自治区妇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机关党委副书记魏艳华及各党支部书记、委员参加了会议。
魏艳华副主席对落实《组织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工作进行了汇报介绍。一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妇联党组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专题听取研究机关党的工作,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对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常抓不懈。二是持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妇联党组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的落实,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改进作风制度规定,转会风改文风,压缩“三公”经费,认真执行一把手“五不分管”的要求。三是加强党内生活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落实好党员对党组织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开办“巾帼学堂”22期,打造妇联机关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新品牌。四是履行工作职责,落实监督责任。完成妇联机关党委换届工作,举办“新丝路、新宁夏”知识竞赛,开展“五有一好”党建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和结对共建扶贫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党组会议,参与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评议等工作。五是健全机关党建工作组织机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期按时完成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换届调整,实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各类专题培训班,接受警示教育。
魏艳华副主席还介绍了自治区妇联通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意见》,推动重点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一是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深化提质。截至2014年10月底,全区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6.5亿元,扶持农村创业妇女77163名,提前超额完成了2014年自治区政府民生计划6亿元的目标任务。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意见》,为深化农村妇女小额贷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二是“和谐家庭”创建工作全面展开。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在全区开展“阳光救助”经济困难家庭行动、零就业家庭“清零”行动、“青春护航”关爱闲散青少年家庭行动、“亲情帮扶”刑满释放人员行动和“康乃馨”关爱单亲母亲行动。三是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扎实有效。积极争取将“推进《宁夏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立法工作”定为2014年人大议案;与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对基层派出所家庭暴力投诉站和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运行和落实进行调研督导;办理“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项目案件61件,为贫困妇女儿童挽回经济损失180多万元。四是公益慈善民生项目创新突破。积极争取实施全国妇联、美国LDS慈善协会“轮椅项目”、“母亲水窖”项目饮水工程、“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恒爱行动”、“春蕾计划”等各类慈善项目资金3159.9万元,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俱旭辉副书记代表检查组反馈了检查意见。他评价妇联工作主要有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是高度重视。自治区妇联把党建工作作为做好中心工作的支撑,抓的实,做的细,彰显了特色。二是责任落实。机关党委把协助党组的职责和监督责任贯穿在强化自身工作中,把协助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干部寓于各项具体工作中,重视发挥党员作用。三是工作规范。抓好各项党的工作,把党的工作渗透和融入到妇联中心工作中,以党的工作促进妇联各项业务工作。四是亮点纷呈。开展干部培训、巾帼学堂、扶贫工作、“送关爱•促回归”主题教育活动、老干部支部扩大组织,充分发挥了妇联组织职能作用。五是成效明显。自治区妇联通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意见》,推动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和谐家庭”创建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公益慈善民生项目等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
魏艳华副主席还向考核组介绍了明年党建工作思路。她表示机关党建工作还有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自治区妇联将以此次考核为契机,开拓创新,务求实效,努力把机关党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