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举行社区卫生服务“手拉手”合作签约仪式暨社区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全科医生培训班的通知
09.06.2015 18:09
本文来源: 卫生厅
宁卫计函发〔2015〕271号
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区卫生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全科医生培养水平,我委定于2015年6月15日举行宁夏社区服务中心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月坛社区服务中心“手拉手”合作签约仪式,并举办社区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全科医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5年6月14日-7月4日,6月14日(星期天)下午报到。
二、地点
青铜峡宾馆(青铜峡市古峡东街中心广场,联系电话0953-3058888)。
三、参加人员
(一)银川市朔方路、碧水蓝天,石嘴山市惠农新区、大武口区长城社区,吴忠市胜利镇、固原市文化街、中卫市沙坡头区滨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月坛社区服务中心签订“手拉手”合作意向书。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派2人、社区服务站选派1人)。银川市共选派70人、石嘴山市共选派39人、吴忠市共选派25人、固原市共选派18人、中卫市共选派15人。
(三)宁夏医科大学范灵、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赵月霞、朔方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赵曦、中卫市滨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拓万华。
四、培训内容
(一)授课内容
1、基础知识:全科医学理念和发展历程、社区卫生服务概念和发展历程、新医改及社区卫生服务相关政策解读、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规范设计思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概述。
2、专业知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11类服务内容。
3、服务技巧:接诊学、沟通技巧、人际交往与团队合作、医务人员礼仪等。
(二)社区实践
将参加培训学员分四组,到我委指定的银川市朔方路、银川市碧水蓝天、石嘴山市惠农新区和吴忠市胜利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加实践。实践内容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交通费用自理。集中培训期间食宿费用及培训费由培训班承担,社区实践期间住宿费及培训费由培训班承担。
(二)培训班将选派部分学员赴北京月坛社区服务中心学习。赴北京学习人员差旅费、伙食费由选派单位承担,住宿及培训费由培训班承担。
(三)五市卫生计生委(局)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班,按照参加培训人员要求选派辖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参加培训,做好人员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同时要确定1名联络人员负责组织本辖区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四)参加培训学员自带学习用具及有关学习材料。
(五)请于2015年6月11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联 系 人:郑 华 13895685955
联系电话:0951-5054759 5054031
传 真:0951-5018991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参加“手拉手”合作签约仪式暨社区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全科医生培训班人员回执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6月8日
本文来源: 卫生厅
09.06.2015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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