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项措施”大力加强窗口队伍建设
一是从源头把好关,严格人员选派。组织大厅各窗口首席代表深入学习领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队伍建设的通知》(宁组通〔2014〕130号)精神,进一步明确派驻窗口工作人员应当是行政机关公务员或依法授权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坚决杜绝“临时工”的出现。协调各厅局审批办公室制定《派驻自治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对窗口工作人员选派与管理、标准与纪律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坚持优中选优,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意识好的同志选派到大厅窗口工作。
二是以制度为抓手,规范服务行为。结合“转作风、抓发展”和“学查改”活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窗口审批服务及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窗口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各项规定,着力推进“中心标准化管理、审批标准化操作、窗口标准化服务”。严格规范审批服务,强化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落实。规范窗口人员服务行为,开展微笑服务、亲切服务,严格落实AB岗工作制度,及时补位顶岗,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履行请假等制度。加强大厅运行管理,建立开展正常巡查、联合巡查和定期巡查“三项巡查制度”,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切实做到用制度规范行为。
三是让教育常态化,夯实思想基础。结合中心党总支正在开展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推动政务党务高度契合,从思想认识上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推进学习型中心(窗口)建设,制定年度培训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政务服务礼仪等专题培训,积极开展“一对一”传帮带活动,以老带新、结对帮教,切实加强新进窗口人员的培养与锻炼,尽早成为服务办事的“行家里手”,确保窗口工作无缝对接和“零差错”。
四是以政策作保障,解决后顾之忧。针对窗口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评先评优、提拔使用实行“差别化”、“人员固化或更换频繁”、“待遇边缘化”等现象,全面落实《通知》提出的人员选派、干部条件、任用条件等八条“硬杠杠”。对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深入了解干部的具体情况,准确掌握每一名窗口人员的工作特点、成绩和不足,建立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台账,随时做好在窗口人员提拔任用或厅局征求意见时,提出全面、详实、准确、客观的评价和意见。对已连续3年获得政务服务中心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作为重点推荐人选,形成书面鉴定意见。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充分调动了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