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粮食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今年是全民普法工作30周年,也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展示普法30年来工作成就,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根据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依法治区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参加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普法工作30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宁法治办〔2015〕7号)的要求,现就我局参加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时间
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9月15日。
二、征文主题
(一)“普法那些事”。
讲述自己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亲身经历和感受,或普法工作对个人和社会生活带来的变化,或普法工作的先进经验,或普法工作者的感人事迹等等,从某个侧面反映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发展进步。
(二)“我为普法献一策”。
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对全民守法和普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对新时期如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出一条具有建设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三、文稿要求
(一)文章题材不限,题目自拟。尤其欢迎以小见大、文字简练、短小精悍的作品,切忌面面俱到,内容空泛。“普法那些事”题材的作品要有真情实感,生动活泼,夹叙夹议;“我为普法献一策”题材的作品要有理性思考,观点鲜明,论述充分。
(二)征文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不得抄袭或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三)每篇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四、报送要求
(一)各市粮食局报送征文1-2篇,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报送1篇。
(二)本次征文不报送纸制稿件,请各单位以WORD文档格式报送至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三)根据征文主题,分别在文章左上角用三号黑体注明“普法那些事”或“我为普法献一策”。
(四)征文须注明作者姓名、地址、邮编、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五)投稿时间截止2015年9月15日。自治区粮食局办公室将收集的作品整理后统一报送自治区依法治区协调小组办公室。
五、奖项设置
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的本次征文作品按“普法那些事”、“我为普法献一策”主题,各设一等奖10篇、二等奖30篇、三等奖60篇、优秀奖若干篇,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自治区将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评奖的基础上,评选出我区征文一等奖10 篇、二等奖20 篇、三等奖30 篇、优秀组织奖10个。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积极参与。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踊跃参与。
(二)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自治区粮食局办公室将把此次征文活动组织和参与情况作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内容之一进行考评。
联 系 人:牛芳
联系电话:698689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局办公室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