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时间进度 落实学习责任
——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制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进度表
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为切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制定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度表,进一步细化了活动安排,明确了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
此次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找问题,开展批评和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为切实转变作风,着力提升执行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我办除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政府办公厅要求,完成集中学习、教育座谈、调查研究、讨论交流、民主评议等 “规定动作”外,把教育实践活动同政府法制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开展一系列“自选动作”,即按照全区“政府法制基础建设年”和办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举办政府法制业务理论学习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培训班,进行座谈学习交流;广泛征求基层政府法制机构、干部群众对自治区政府法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提请自治区政府出台《行政程序规定》和《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制定《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等。
通过一系列“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把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