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2年“明珠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竞赛活动先进市、县的决定
宁(建管)发〔2013〕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
2012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明珠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竞赛活动,强力推进沿黄城市带建设和宁南区域中心城市暨大县城建设,全区城市规划监督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促进“两区”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明珠杯”竞赛活动中,各地对照标准,结合各自实际和当前城市建设领域重点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城市规划编制、园林城市建设、节能减排、保障性住房建设、“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等一系列成绩。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市、县和先进单位。为肯定成绩,鼓励先进,自治区城乡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在2012年度“明珠杯”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银川市、永宁县等9个市、县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市、县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继续深入开展好“明珠杯”竞赛活动,推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希望其它市、县(区)以先进为榜样,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务实苦干,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科学谋划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努力开创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跨越式发展新局面,为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实现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2年“明珠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竞赛活动先进
市、县名单
自治区城乡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月5日
附件:
2012年“明珠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竞赛活动先进市、县名单
一、 综合奖
地级组:银川市,奖金20万元
川区县级组:永宁县,奖金10万元
山区县级组:隆德县,奖金10万元
二、专项奖
供热计量改革专项奖:吴忠市,奖金7万元
城市规划专项奖:中宁县,奖金5万元
城市管理专项奖:青铜峡市,奖金5万元
城市市政设施建设专项奖:平罗县,奖金5万元
城市园林绿化专项奖:灵武市,奖金5万元
城市人居环境改善专项奖:泾源县,奖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