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宁夏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
29.03.2017 22:13
本文来源: 宁夏新闻网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王小梅)3月29日,宁夏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区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从今年4月1日起,我区婚姻和收养登记费将停征,结婚证9元工本费,每例250元的收养登记费再不用交了。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两部门发文,要求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旨在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是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重要惠民举措。自治区民政厅要求,各婚姻收养登记机关(包括乡镇婚姻登记机关)窗口要进行公告,确保这一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各婚姻收养登记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执行或者以其他明目变相收费。各市县(区)民政局对已收缴的婚姻和收养登记费必须于4月1日前上缴国库。
据了解,2016年,宁夏结婚登记6万多对,离婚登记约15000对,涉外婚姻登记50对,补领证件约3万对,国内收养登记50例,涉外收养1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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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3.2017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