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明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黄标车环保定期检验
记者今天从宁夏环保厅了解到,2016年1月1日起,宁夏将全面停止黄标车环保定期检验,全区范围内禁止黄标车上路行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环保部门要加强机动车道路查验力度,确保到2016年底淘汰所有黄标车。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公安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环保监管工作的通知》称,机动车未取得环保定期检验合格标志的,不得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定期检验和综合性能定期检验。各地政府推出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于2016年6月30日截止,此后报废的黄标车将不再享受补贴政策。《通知》要求将强化机动车环保监管工作。在用机动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环保检验机构进行排放检测,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营运类车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发放营运资格证。在用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的,经维修,再次检测仍然不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报废。在用机动车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进行尾气检测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注销。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大工作配合力度,开展机动车尾气监督抽测,重点加强对货运车、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旅游车等高排放车辆的道路检查和尾气遥感监测抽检工作。
另外,从2016年1月1日起,环保检验机构发放的合格标志必须同时打印检验机构二维码,在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中发现尾气排放超标车辆张贴环保合格标志的,除对机动车所有人进行处罚外,对标志核发机构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环保检验委托资质。试行新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一站式”申领。自2016年1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于环保检验;注册登记超过6年的,仍执行一年一检。同时,取消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环保定期检验周期超15年一年两次环保检验,环保检验执行一年一检,纯电动汽车环保标志长期有效,试行机动车环保异地检验,推行环保预约检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