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个税改革正式启动!10月1日后发工资别忘适用新税率
02.10.2018 09:25
本文来源: 银川新闻网
记者今天从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获悉,新个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10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并按新的税率表计算纳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也适用新的税率。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为使税制改革更好更快地贴民心、顺民意,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宁夏区税务局9月30日致信全区纳税人,重点提示:今年10月1日后发放的工资,财务人员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一定记住别忘了适用5000元的新基本减除标准和新税率表,确保让员工们及时享受到改革红利。
宁夏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刘晨告诉记者,本次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个人所得税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完善现行税制的迫切需要,是改善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发挥个人所得税社会稳定器的重要手段。改革后,个税边界税率下降,按平均算法,税负降低一半,尤其薪酬优惠幅度较大。他以每月10000元薪酬举例,假设“三险一金”为2200元:税改后:每月需缴纳84元个税;税改前,每月则需缴纳325元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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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2018 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