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将于20日前全面完成供热准备

10.10.2016  15:36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李鲲鹏)随着气温逐步下降,供热季即将来临。10月9日,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了解到,该厅对全区供热工作做出全面部署,确保群众温暖越冬。

  自治区住建厅要求各地供热主管部门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供热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重点推动供热项目加快建设进度,确保供热期前完成竣工验收和系统调试,达到供热条件。特别是用于今冬供热的热电联产、大型供热燃煤锅炉、脱硫除尘工程以及热力管网等重点建设项目,于本月15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调试。各供热单位要于本月20日前全部完成供热相关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供热燃煤储备达到采暖期计划用量50%以上,设备检修率和完好率达到100%。

  10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获悉,自治区财政厅、人社厅于近日印发《关于发放2016年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费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具体发放标准为:已参保离休人员和按自治区政府有关规定已完成移交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比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放标准发放,低于3423元的按3423元标准执行。

  已参保退休、退职人员按2015年度全区企业参保退休人员(不含宁政发〔2010〕10号文件领取待遇人员)月平均养老金2673元确定,2010年以来自治区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共计3423元。根据相关文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员,按2015年度宁政发〔2010〕10号文件领取待遇人员月平均养老金1385元确定,2010年以来自治区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按参保退休、退职人员人均月养老金净增额262元增加,共计2397元。2016年度冬季取暖费补贴将于10月份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