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
26.02.2015 12:35
本文来源: 粮食局
在我国粮食总产量实现“十一连增”的良好态势下再次凸显粮食安全问题,意义深远。围绕粮食安全的三大问题,相关学者有话说。
增产不等于粮安
2014年是我国粮食继续高产稳产的一年,粮食总产量实现“十一连增”。“十一连增”后为何不能放松粮食安全这根弦?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有一句名言:谁控制了石油,谁就能控制所有国家;谁控制了粮食,谁就控制了人类。“人们一直从政治的高度来看待粮食安全问题。”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副院长叶敬忠表示,在国际政治中,粮食往往被一些西方发达国家作为控制和胁迫他国以达到政治与军事目的,谋求自身利益的一种战略武器。而在当今世界粮食市场中,几大国际粮食公司正在向很多地区渗透,试图控制从粮食生产、加工到销售的整个产业链。在叶敬忠看来,“对于我国的粮食安全,如何强调其重要性都不为过”。
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马九杰所言:“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课题,粮食增产并不意味着粮食安全问题的彻底解决,持续关注和强调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他认为,短期、静态实现粮食安全,并不意味着能够实现长期、动态的目标。不仅要看到目前的增产,还要着眼于可持续的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和未来粮食增产潜力的挖掘。因此,当前亟须重视农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强调耕地保护和土壤肥力培育。
推进农业现代化保粮安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在经济增速放缓、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速推进的背景下,如何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保障粮食安全?四川大学教授王国敏认为,在经济“新常态”大背景下,农业农村外部环境和自身内部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当前我国粮食安全面临着一些复杂而深刻的问题。例如,劳动力与土地成本持续提高,比较利益的存在导致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等优质稀缺生产要素不断流失,农业劳动力结构性紧缺,“谁来种地”的问题亟待破解。
“新常态”更加注重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率,这对保障我国粮食安全提出了新要求,也带来了新机遇。王国敏表示,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体现了保障粮食安全的一系列新思路、新举措。一是强化粮食省长负责制。此举彰显了地方政府是粮食安全的责任主体,在明确的目标导向下,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注 重对促农抓粮的职能本分,进而制定并施行一系列从“田间”到“餐桌”、从生产到消费的确保粮食安全的策略。
二是强化对粮食主产省和主产县的政策倾斜。种粮比较利益低下是制约粮食安全的症结所在,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强化对粮食主产省和主产县的政策倾斜”,抓住了促进粮食增产的根本动力。同时,也明确了粮食主销区的粮食生产责任,主产区与主销区共同致力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实践,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
三是更加注重与粮食生产相关的农业资源配套建设。中央一号文件以“基本农田划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丰产科技”、“盐碱地改造”等方面为基本着力点,为粮食增产与粮食安全提供了现实可行性。
城镇化进程更要保粮安
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期。城镇化是未来我国新的经济增长动力,是实现现代化的重大战略选择。如何在城镇化进程中处理好粮食安全问题?“耕地资源是城镇化与粮食安全 之间的冲突焦点。”王国敏认为,在城镇化进程中,必须协调好城镇建设与耕地保护间的关系,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统筹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在具体实践中必须严格按照“占补平衡,占优补优”原则执行,不能打折扣。
叶敬忠认为,在城镇化和粮食安全之间保持平衡的众多举措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要给小农和小农农业留出适当空间,重建乡村经济、社会和文化活力。城镇化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粮食安全为代价,不能以“现代化”、“产业化”或“效率”为名无限制挤压和攫取农村土地、人力、资金、教育等各种资源。
在马九杰看来,虽然城镇化快速推进会给粮食安全带来一定挑战,但城镇化发展带来的农民收入增加、交通物流基础设施改善,反而会增加粮食可及性,提高粮食安全水平。处理好城镇化与粮食安全之间的关系,关键是要在推进城镇化的同时,发展现代农业、保护农业资源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从而实现城镇化和粮食安全的平衡、统一。
本文来源: 粮食局
26.02.2015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