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塞上江南换新颜
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党的十八大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为宁夏城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
2013年4月,自治区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12月,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建设开放宁夏、富裕宁夏、和谐宁夏、美丽宁夏的宏伟目标,并提出,坚持规划引领,把宁夏作为一个城市规划建设,统筹抓好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2014年2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提升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大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他们在城市的幸福感和归属感;要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适度超前,与城镇人口规模、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基础设施体系,不断提高城镇的承载力;要通过扩大覆盖面、提高保证率,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让更多的进城农民和城市居民享受公平的公共服务;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结合起来,为城乡居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也为子孙后代留下青山绿水蓝天。要坚持顶层设计、规划先行,按照《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设计,一张蓝图绘到底。要坚持城乡互动,大力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推进银川、吴忠、宁东新区一体化发展,构建大银川都市区,建设好石嘴山、中卫、固原三个副中心城市。继续实施宁南区域中心城市和大县城建设战略,积极培育特色突出、功能多样的重点镇和中心村,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之路。要着力推进新农村建设,进一步优化村庄布局,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向农村倾斜。要坚持产城融合,不断增强城镇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各地的经济实力,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支撑。要坚持建管并重,要深化城镇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城市综合管理体系,加快智慧城市、数字城市建设,提高城镇精细化管理水平。
截至2013年底,宁夏城镇人口34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2%,基本形成了以银川市为中心,以沿黄城市群为骨干,以固原市为宁南区域性中心,以县城和特色小城镇为基础的多层次城镇体系。城镇发展空间得到拓展,功能逐步完善,城镇发展品质逐渐提高。(执笔:马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