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新农合发放二次补偿资金 提高农民受益水平

10.11.2015  21:06
      本网讯:近期,惠农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按照自治区新型合作医疗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2008年实施新补偿政策前住院的参合农民进行追加补偿的精神,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措施,从10月开始发放补偿款,截止目前,已为200多名参合农民发放补偿款近11万元。
      通过实施二次补偿,参合农民真切地感受到合作医疗带来的实惠,他们发自内心的称赞合作医疗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好政策。从而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自觉、自愿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更有力地促进了2009年筹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