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社科院召开新任副处级干部廉政教育谈话会
31.05.2016 06:23
本文来源: 社科院
5月12日,宁夏社会科学院召开新任副处级干部廉政教育谈话会。会上,副院长郭正礼宣读了任免文件,纪检组组长李兴元作廉政专题教育。院长张廉出席谈话会并讲话。
李兴元组长重点从认识上和践行上对参会副处级干部进行了廉政教育,同时要求大家认真重温《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学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依法履职,遵章守纪;以人为本,凝心聚力,开拓创新,讲责任,敢担当,有作为。
张廉院长代表院党组对新聘任的副处级干部表示祝贺,并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勤于学习 。把学习当作精神追求和岗位责任,发挥领导干部的引领作用,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跟时代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二是要履职尽责。 干部,是干事的人,要想在前、干在前。领导,更多程度上就是责任,要创新,要作为,要学习借鉴。希望大家在实际工作中,要履行竞聘承诺,落实竞聘承诺,更好的承担领导责任。 三是要敢于担当。 做一个让职工敬重的领导,就要主动担当责任,主动作为,带动部门工作上台阶。只有各部门工作做好了,全院工作才能做好。 四是要廉洁自律。 廉洁自律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廉洁自律这条弦始终要绷紧,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要学透《准则》《条例》,警钟长鸣。
作者:杜志杰 来源:院办公室本文来源: 社科院
31.05.2016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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