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启动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7月17日,公安部与国家文物局在北京共同召开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联合部署开展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李伟,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对专项行动做了动员部署。
全国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开展为期6个月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是近年来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开展的规模最大的一次专项行动,也是对去年6月至8月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的深化。
李伟强调,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上来,充分认识当前文物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充分认识维护国家文物安全、保护国家珍贵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高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专项行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刘玉珠要求,各级文物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文物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文物保护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始终坚守文物安全红线不放松,提高认识、全力以赴、久久为功,不断筑牢文物安全防线。希望各级公安机关积极指导文物、博物馆单位增强内部治安保卫和安全防范工作,支持在点多面广、重要的文物、博物馆单位设立派出所或者警务室,加强重点防护。在文物犯罪案件办理终结后,也请公安机关及时将涉案文物移交文物收藏单位。
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在公安部主会场参加会议,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文物行政部门以及重点文物、博物馆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会。(记者 刘修兵)
稿件来源:中国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