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司法鉴定第一案”结案
一场看似普通的文物官司,却在国内收藏圈引起了不小的反响。
年前,由宁夏六维物证司法鉴定中心参与的国内文物司法鉴定第一案圆满结案。这是按器物真赝而判的中国第一文物案件。
事发2012年,西安一秦姓企业家在北京参加一些收藏鉴赏活动时,认识了刘某,产生了进入收藏文化领域的想法。在一次瓷器收藏品鉴小型论坛会上,刘某邀请秦某参加,会上,参与鉴赏的几位专家对十多件瓷器鉴赏结论莫衷一是,唯有对一件元青花缠枝牡丹纹梅瓶保持一致看法。秦某想购买此瓶,于是先付部分钱将瓶拿走,并到某高校鉴定机构做了鉴定,在确定为元青花后,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付清余款,并约定日后若此瓶是赝品,双方退货退款。
后来,秦某将此元青花梅瓶交于山东某拍卖行进行拍卖,结果流拍。于是秦某生疑,便拿着梅瓶再次找收藏家和专家鉴定,结论真赝不一。秦某便找刘某退货,刘某要秦某拿出此瓶为赝品的证据。双方僵持了一段时间没有结果,秦某便将刘某起诉至北京朝阳区法院。法院一年多数次开庭审理调解,真伪问题成为案件的焦点。后来,双方同意找共同认可的鉴定机构承担鉴定此案标的物,于是国内唯一具有文物司法鉴定资质的“宁夏六维物证司法鉴定中心”受法院委托进行司法鉴定。宁夏六维物证司法鉴定中心依照鉴定依据和程序对案件争议的元青花梅瓶按步骤进行了严格的勘验、甄别、鉴定,采用传统鉴定方法结合专业设备仪器进行综合鉴定,同时还从中心专家库抽选了两位国内鉴定经验丰富的传统目鉴专家进行鉴定,几方得到一致意见,标的物确为元代青花梅瓶。得知此鉴定结果,原告秦某主动撤诉。
“十余年来,文物涉案激增,而执法人员面对文物案件时,只有借助文物专家协助判断。但是国内鉴定环境却很混乱,鉴定机构设置随意,自说自话,全国各地一件器物出现多种鉴定结论的事情屡见不鲜,涉事专家不乏泰斗级、权威人士,让人不知道该信谁。一切皆因我国暂无权威文物鉴定机构和技术,这给司法判断文物案件带来很大尴尬。很多案子最终只能以合同缺陷结案。”宁夏收藏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王治国介绍。正是鉴于对这种文物鉴定现象的思考,结合几十年对收藏界的了解,王治国带领一个由全国多领域专家组成的团队成立了宁夏六维文物司法鉴定中心。
业内人士评价,长期困扰文博界的文物艺术品鉴定难,已成为制约文物艺术品资产化的瓶颈。文物司法鉴定第一案的圆满结案,为建立权威文物艺术品鉴定、建立文物艺术品溯源体系、文物艺术品资产化产生深刻影响。 (倪会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