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碰瓷敲诈勒索被抓获 因吞食有金属异物难关押
今年以来,陕西省略阳县城发生多起碰瓷敲诈勒索案件,略阳县公安局迅速查明案情,抓获违法嫌疑人5名,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处罚。但在拘留前体检时,民警发现这5名违法嫌疑人腹内均吞食有金属异物而无法关押。其中,违法嫌疑人周某、王某此前曾多次因吸毒被查获,但均因吞食金属刀片而无法执行拘留等处罚,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由于违法嫌疑人吞食金属异物可能危及生命,依法收押后一旦出现问题后果不堪设想;如果将其放了,这些违法嫌疑人又会以此作为逃避打击的手段继续为所欲为、危害社会。
是关?是放?办案民警犯了难。为防止5名违法嫌疑人再次逃避处罚,略阳县公安局决定对腹内吞食金属异物的5名违法嫌疑人进行约束性看护,待其将金属物品排出体外后再执行拘留。3天后,5名违法嫌疑人腹内吞食的金属异物安全排出体外,随后被依法执行拘留。
近年来违法嫌疑人吞食异物、自伤自残逃避打击处理现象有上升之势,折射出的问题不容忽视,给公安机关正常的执法活动带来挑战。随着国家对被监管人员权益法律保护的范围越来越广,一些违法嫌疑人千方百计钻法律空子逃避处罚,有的以自身疾病为挡箭牌,有的吞食金属异物、自伤自残,手段花样翻新,加剧了公安机关执法的难度和压力。
现实危害▲▲▲
违法嫌疑人吞食异物、自伤自残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逃避打击处理。造成违法嫌疑人吞食异物的客观原因有两方面:其一,违法嫌疑人吞食异物,一旦造成胃肠道穿孔或继发感染,势必危及生命,如果无法及时排出其体内异物,只能采取所外执行的办法,或释放。拘留所、看守所收押此类违法嫌疑人要承担一定风险,加之救治条件有限,对伤残人员的接收程序繁琐,往往不予收押,导致办案单位不得不变更强制措施,客观上为违法嫌疑人逃避打击提供了一定空间;其二,由于警力不足,由协警、辅警协助民警管理违法嫌疑人的情况在一些基层单位存在,看管人员注意力一般集中在看管对象是否逃跑上,往往忽视了违法嫌疑人被强制约束后的心态变化,易发生自伤自残、吞食异物事件。
违法嫌疑人采用吞食刀片等极端方式进行自伤自残,其行为本身对身体健康有极大危害,甚至危及生命。一旦发生违法嫌疑人非正常死亡事件,就会影响公安机关正常执法,损害法律尊严。而一些违法嫌疑人通过自伤自残、吞食异物等手段逃避打击后,更加肆意妄为,使公安机关对这些人员的打击处理陷入“抓了放、放了抓、抓了再放”的恶性循环。
应对“五要诀”▲▲▲
一是抓防范。严把预防“三关”,即把好人身检查关、看护羁押关、硬件配置关。
在控制违法嫌疑人后,民警要认真对其进行人身安全检查,细致搜身,对衣领、衣角、袖口、袜内、鞋子夹层和底部等重点部位进行严格检查,不给其吞食、自伤的机会;在带回公安机关后,民警要注意违法嫌疑人可能接触的物品,对事实基本查清、证据较充分的违法嫌疑人员,可以依法使用手铐等警械;在押解看守场所过程中,民警要寸步不离密切注视其一举一动,严防其自伤自残。
二是抓救治。对腹内吞有异物的违法嫌疑人,应按照个人具体情况,分别制订切实可行的排异治疗方案。对身体情况好,吞食异物体积小、外表光滑的,可采用食疗排出法,让其自然排出异物;对体积小但食疗无法排出的异物,应送医院用医疗器械取出;对吞食异物较为严重的,可动员违法嫌疑人本人和家属积极配合,及时住院治疗手术取出。
三是抓打击。一般来说,企图通过吞食异物来逃避打击处理的违法人员侥幸心理强,再次犯罪的可能性高,社会危害大。对此类违法人员,要建立公安、检察院、法院联动机制,坚决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彻底打消其通过自伤自残逃避法律追究的侥幸心理。
四是抓立法。建议弥补法律层面漏洞,在法律法规设定上,对自伤自残的违法嫌疑人必须依法从重处理,让行为人为其自伤自残承担更多的法律责任,使其不敢轻易自伤自残。在完善立法方面,建议出台一些针对这类违法嫌疑人的强制措施、隔离关押、强制治疗方面的规定,以弥补现行法律规定中对此类特殊人群难以有效处理的空白,使违法嫌疑人难钻法律的空子。
五是抓保障。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加大经费和医疗卫生力量投入力度,建立专门办理“病伤残”人员违法案件的办案场所和收押场所,充分评估办案和收押风险,在依法严惩的同时,确保违法嫌疑人员的安全。要健全完善卫生、民政等保障机制,在羁押场所或依托医疗卫生部门,设立负责收治病伤残违法嫌疑人员的专门机构,使办案单位和监管场所无后顾之忧,从根本上解决病伤残违法嫌疑人收押难的问题。记者 阮仕喜 通讯员 郝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