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法律 与法同行
一个普通的清晨,一辆载满乘客的公交车在行使中突然起火,导致17人死亡,30多人受伤,经查,是犯罪嫌疑人马某因债务纠纷报复社会蓄意纵火,这就是今年1月5日发生在银川市的震惊全国的公交车纵火事件。这些死伤者中大多是去上班的,也许是想着年终奖拿到后给孩子买礼物的家长,也许是想着晚上回去给辛苦了一天的妻子一个惊喜的丈夫,也许是刚刚参加工作对未来充满憧憬的年轻人……可是,飞来横祸让他们永远和家人天人两隔。
南平校园惨案,可恶的凶手在55秒内杀死了13名手无寸铁的小学生,骇人听闻,触目惊心,很难想象是什么样的深仇大恨让这个杀人狂魔把刀口对准了无辜的小学生,让美好年轻的生命之花瞬间凋零!
一起起的恶性极端犯罪事件的发生,受害者都是无辜的老百姓,每天打开报纸,我们时不时的被这些负面新闻感到惊心,感到忧虑,这让我不仅反思,到底哪来的这么多的暴戾之气、平庸之恶?我认为是民众对法律缺乏信仰和敬畏之心。
我们常说知法、守法,其实更需要反思的是,我们是否真的信法?
一谈到法律,总会给人带来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正是这样无时无刻的规范,才使得社会正常运转。法律信仰的表达,是指人们发自内心的敬畏和自觉自愿的遵守;法律信仰的实质,是它对公平正义理念的维护和对公民基本人权的保障;法律信仰的标识是它根植于民众的日常生活和心灵深处;法律信仰的践行,意味着公民应当知法守法积极主动构建和维护法治环境。一些极端事件的发生的根源,就是当事人对法律缺乏信仰,缺乏敬畏之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思想多元化、贫富差距加大等因素不断冲击人们现有的价值观念,个别人受不良心理倾向,功利化趋势,扭曲的价值观的影响,敬畏法律意识淡薄,甚至藐视法律,所以当矛盾冲突和问题出现的时候,不能客观的对待,不愿寻求合理的解决渠道,首先想到的是私力救济,“以暴制暴”。
信仰是敬畏法律的最高境界,“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在我国,受几千年来的封建社会制度的影响,“人治”思想长期存在,想要根除绝非一时半会,所以法律意识、法治精神、法治信仰,短期内还难以蓄满一些人的精神水池,换而言之,法律一时还难以让所有人产生敬畏的意识。但一个社会如果没有普遍的对法律的敬畏,后果将是非常危险的,现代社会目中无法律的人比比皆是,有些人因为无知而没有法律概念,肆无忌惮的违法犯法,有些人懂得法律,深究精髓,但却儿戏法律,知法犯法,一旦破换了民众对法律的信仰,法律就将形同虚设,这个社会将会人人自危,所有制度都会分崩离析。
从一定意义上将讲,只有内心敬畏法律,才能在行为上尊重和坚守法律,心存敬畏,就是要有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心存敬畏,就是要小心翼翼心有戒念;心存敬畏,才能遇事三思而后行,不在莽撞冲动,以身试法;心存敬畏,才能审时度势,永远平和理性的处理问题,不碰法律的“高压线”;只有心存敬畏,才能实现自我教育、自我审视、自我约束、自我节制。
生而为人,应当敬畏良心、敬畏生命、敬畏法律。
(来源:惠农区检察院 作者:王粉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