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散煤治理全面取缔劣质散煤销售点

25.05.2018  02:52
  5月22日,记者从银川市环保局了解到,为最大限度减少散煤燃烧造成的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近日我市制定了《银川市2018年散煤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我市将大力实施集中供热并网、“电代煤”“气代煤”,大幅度减少散煤燃烧污染;加强散煤销售点执法监管,全面取缔劣质散煤销售点等。 

 

据了解,此次对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贺兰县环城高速内区域内所有生活、生产用的燃煤小锅炉、茶炉、煤炉和其它燃煤设施都将进行整治。按照《方案》,9月底前,我市将完成治理范围内11510户燃煤小锅炉、茶炉、煤炉和其它燃煤设施整治;在治理范围内,餐饮企业全部采用清洁能源,禁止销售使用散煤,现有散煤销售点全部取缔;减少散煤消耗约3万吨,减少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约1500吨;建立散煤燃烧管控长效机制,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和督促检查,杜绝散煤复烧。 

 

具体说来,在集中供热并网方面,“东热西送”(一期)、西夏热电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供热燃煤小锅炉集中供热、茶炉、煤炉和其它燃煤设施全部拆除,供热面积全部并入城市管网。“东热西送”(一期)、西夏热电项目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而周边有大型集中供热点的,全部并入大型集中供热点。在“煤改电”方面,对集中供热、燃气管道均没有覆盖的区域,由辖区政府统一、成片组织实施“煤改电”;对分散的居民,鼓励居民使用电采暖设施取代燃煤采暖炉具,实现“电代煤”。在“煤改气”方面,对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但具备燃气管道条件的,由辖区政府统一、成片组织实施“煤改气”;对分散居民,鼓励居民使用燃气壁挂炉取代燃煤采暖炉具实现“气代煤”;对餐饮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煤改气”等清洁化改造。 

 

同时,还将取缔散煤经营行为。6月底前,由颁发营业执照的审批部门依法取缔绕城高速范围内全部煤炭经营场所;整治期间,一律停止审批与散煤销售有关经营行为的营业执照申领及换证。辖区政府负责,各乡镇、农户不得为散煤经营户提供场地;任何单位、个人严禁囤积和销售散煤,现有散煤由经营者自行处理,逾期不处理的,由辖区政府统一组织回收。而交警、交通、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还将组成联合执法队,对进入市区内的煤炭运输车辆进行检查,严禁散煤流入。


来源:银川日报(2018年5月23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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