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任主任在全区政府法制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业务理论学习培训班上的讲话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法制办公室主任 张 任
(2013年8月2日)
同志们:
在全体参加培训班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全区政府法制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业务理论学习培训班就要结束了。这次培训我认为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讲得认真。 这次承担培训班授课和交流发言的同志都是法制机构的业务骨干,大家结合工作实际,做了精心准备,讲出了水平。 二是学得仔细。 各位学员认真听讲,自觉自学,撰写心得,带着问题学,学到了知识。 三是议得激烈。 同志们都能深入思考,互相讨论,交流了经验,增进了友谊。 四是提得中肯。 大家站在对法制事业负责的立场上,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结合工作实际,对我们在“四风”问题 上 提出了一些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培训班结束后,我们将认真进行梳理,排出轻重缓急,下大力气进行调查研究和论证,制定整改方案,尽最大努力想办法,采取必要的措施,切实加以整改。总之,这次培训班纪律严明、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效果很好,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好这次培训班取得的成效,结合全区政府法制工作实际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如何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府法制工作,谈几点意见。
第一,必须要紧紧围绕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宏伟目标,开展政府法制工作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更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之年。确保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6月8日,袁家军常务副主席来我办调研时,明确指出了政府法制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形势紧迫,任务艰巨,我们必须自加压力、迎难而上。为此,各级法制机构一定要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和 使命感,以只争朝夕的精神, 时不我待 的 紧迫感 ,紧密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在推进依法行政上下功夫,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上做文章,认真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职责, 明确任务、 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圆满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力促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要抓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的修改、完善工作,争取第四季度提请自治区政府审议通过,作为我区今后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件颁布实施。二是要抓紧研究起草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解为每一项量化指标,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硬措施,力争年内提请自治区政府审定实施。三是要抓好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研究起草、提请自治区政府审议出台《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行政程序规定》和《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年初部署、年中督查、年底考核工作制度,加大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力度。四是筹备举办全区主要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学习研修班。按照袁家军常务副主席的指示,做好研修班的各项筹备组织工作,对全区各市、县(区)、自治区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一次依法行政专题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这四项工作,虽然都是由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但各级法制机构也要积极配合作好调研、论证等相关工作,多提意见和建议,尤其是要提前做好依法行政年中督查和年底考核工作,切实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衡量各地区、各部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
第二,必须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政府法制工作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政府法制工作是贯穿于党委、政府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多年的政府法制工作实践告诉我们,要展现其重要作用、扩大发展舞台,必须不断地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上有所作为。有的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认为,自身势单力薄,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谈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种畏难情绪如果不能有效解决,不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无从谈起,而且直接制约了政府法制工作的开展。各级法制机构一定要克服畏难情绪,迎难而上,勇于担当,积极履职。在谋划工作时,找准服务中心和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善于从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出发,把政府法制的每一项工作都放到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研究、去把握。当前,全区上下为实现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加快发展。政府法制机构也要在促进发展上做文章,在服务发展上想办法,每一项政府法制工作,都要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致力于推动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解决各类矛盾和问题。在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修改工作中,要把如何增强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针对性、及时性和系统性,把党和国家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方针政策转化为制度,如何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社会矛盾和争议,作为工作中的重点,认真调查论证,公开征求意见,依法审查修改,确保促进经济发展的立法项目和规范性文件尽快出台。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努力解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在审查规范性文件和对涉法问题提出方案建议时要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审查,谋划长远,考虑周全;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处理行政争议时要协调兼顾,妥善处理,避免后遗症或者引发新的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这里我还要强调,对我区来讲只有自治区政府和银川市政府具有政府立法权,虽然其他市县政府没有立法权,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一旦公布实施,市县是主要的实施者。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开展立法调研都要到市县去征求意见,市县法制机构的同志一定要积极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结合实际,认真提出立法意见,切实提高政府立法的质量。
第三,必须要紧紧围绕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开展政府法制工作
始终坚持把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法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政府法制工作的基础和生命力所在。近几年来,随着我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不断加强,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法制机构在法制为民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好的效果。比如,在政府立法中,加大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力度,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有效提升了政府立法质量。但是,也有不少地方和部门的政府法制工作,找不到工作平台,进不了人民群众的视野,得不到社会各界的重视。为此,各级法制机构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推动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的有机统一,扎实推进制度惠民、执法利民、监督为民,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理念贯穿于政府法制工作中。目前,要切实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在制度建设中, 要把群众关心的“热点” 和“焦点”作为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重点”,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制度建设。按照2013年自治区政府立法计划的安排,重点抓好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审查修改工作,按时完成2013年自治区政府立法任务。要注重听民声、集民智,提高公众意见采纳的公正性和公开性,建立客观科学的公众意见评价机制,开展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使各项制度政策更符合实际需要、反映人民意愿。 二是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中, 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让人民群众参与到决策中来,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通过向社会公示、咨询专家、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凡是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决策事项以及涉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或者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组织听证,进行风险评估,真实反映人民要求,切实体现人民意志。 三是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 要时刻牢记人民重托,依法保障人民利益,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积极指导、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推行阳光执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执法、粗暴执法、执法谋私等问题。下半年,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组织对全区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重点是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大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总结行政执法活动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并加以改进。要继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最近,我们接到了许多关于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时找人替考以及以工人身份执法等方面的投诉。各级法制机构要高度重视,我们不能简单的为拿证而培训,要把培训工作与改进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紧密结合起来,严肃考试纪律,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领取和换发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四是在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和 法律服务 中, 要依法加大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力度,进一步健全备案审查工作责任制、备案登记、通报、档案管理等制度,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要充分发挥法律咨询委员的专家学者和律师的法学理论和实践优势,凡提请政府决定的重大决策等涉法事项,都要积极征求法律咨询委员的建议,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上半年,我们组织对全区现行有效的与上位法相抵触的、限制民间投资、不符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清理任务。截至目前,还有一些地方、部门没有报送清理结果,影响了全区的清理工作进度。凡是还没有完成清理任务的地区和部门的法制机构必须在8月10前完成清理工作。 五是在行政审批事项监督工作中, 各级法制机构要认真履行派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监督职责,定期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及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监督。总之,只有多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才能使政府法制工作进入人民群众的视野,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提升政府法制工作的地位和影响力。
第四,必须要紧紧围绕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开展政府法制工作
面对当前各种矛盾纠纷多发高发的态势,依法化解行政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一项重要任务。行政复议作为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的法律机制,具有方便群众、成本低廉、快捷高效、程序灵活的优势,不仅有利于引导吸纳人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诉求、消解怨气,避免和减少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而且还可以通过赋予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协商权和监督权,调动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这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途径反映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近年来,我区行政复议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和办案质量明显提升,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被国务院法制办评为“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先进集体”。但我区有的法制机构对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缺乏应有的责任感,抱有畏难情绪,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足,有些地方一年没有1件复议案件,一些地方面临着有案无人来办的尴尬局面。今年,行政复议工作的重点要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着力抓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开展以来,银川、中卫市行动迅速,制定了方案,抓好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全区大部分地区还没有启动。各级法制机构一定要从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入手,以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契机,主动向主要领导汇报,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推行灵活的受理、调解方式,着力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加大调解力度,提高办理质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二 是要着力抓好 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7月31日上午,银川市召开了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启动大会,市政府下发了《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方案》,对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中卫市现已制定了实施方案。希望银川市、中卫市行政复议机构大胆探索,认真开展试点工作,不断总结试点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也要整合优化行政复议资源,理顺行政复议运行机制,创造条件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三是要着力抓好 《行政复议法》实施情况的检查准备工作。 今年10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我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实施《行政复议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了做好迎接检查工作,我们专门向政府领导进行了汇报,提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自查通知,要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前对本机关实施《行政复议法》的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次检查,采取抽查的方式,我们每一个市县(区)和自治区部门都有可能成为检查对象。为此,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自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通知》要求,对照检查内容逐一进行自查。对凡是不符合《通知》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并根据自查情况,实事求是撰写自查报告,于8月15日之前将自查报告报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自治区人大内司委和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等部门根据各行政复议机关的自查情况,将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前对全区《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各级法制机构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切实做好迎接全国人大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同志们,新的历史时期政府法制事业面临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对政府法制工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把这次培训班的成效体现到今后政府法制工作当中,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奋发进取的状态,更加埋头苦干的精神,同心协力,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