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政务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15.07.2019  13:10

  取消审批业务前台 设立综合受理窗口 推行帮办代办服务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改革办公室印发了《全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宁夏将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审批服务新模式,实现统一受理,一次收件,进行一次录入、自动分发、并行办理,由“一事跑多窗”变为“一窗办多事”。

  《方案》要求,全区各级政务大厅要取消审批服务业务前台,设立综合受理窗口,负责审批服务事项的统一受理接件,即谁受理,谁出件。事项的咨询导办、预约办事、进度跟踪和结果信息反馈等前台服务,由政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负责;各级审批职能部门在后台负责事项的办理。实行审批与监管相分离的体制,各单位的审批事项接受本级政务大厅和所在部门(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

  根据《方案》,在受理环节,综合受理窗口要严格按照各审批职能部门提供的受理清单进行收件受理。承诺件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综合受理窗口必须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收件凭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耐心指导,一次性告知补正。在审批环节,各审批职能部门接收受理材料后,应直接进入审批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之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材料(证、照、批文)送至受理该事项的综合窗口。在出件环节,综合窗口按照审批结果信息核对申请人的有关信息并进行统一出件,可按申请人需求,申请人自行到指定窗口取件或采取邮寄方式送达。在咨询环节,综合窗口提供相关的审批业务咨询、资料预审服务。建立综合咨询服务机制,综合运用政务大厅咨询引导台、热线电话、自助查询系统等渠道,实行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做好事项申报前的辅导指导及对一些特殊群体的帮办服务工作,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

  宁夏还将推行帮办代办服务。今年年底前,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全部设立帮办代办窗口,全面推行无偿帮办代办服务。鼓励各市、县(区)探索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双休日、节假日办理通道,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提高大厅设施服务效能,积极推广自助申报一体机,有条件的可建设“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区。

  今年年底前,自治区政务大厅和五市、宁东管委会、贺兰县、平罗县、青铜峡市、中宁县等试点单位本级政务大厅“一窗受理”事项比例将达70%;2020年年底前,全区县级以上政务大厅,全部实行“一窗受理”模式,事项比例达到80%以上。(记者 周一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