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分局三项措施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调查统计工作

24.12.2015  21:23

为了全面掌握大武口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现状,有效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的食品安全监管“四有两责”,大武口区分局三项措施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调查工作。

一是周密组织,精心安排。 分局及时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和辖区各街道办事处人员召开工作会议,统筹协调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全面摸底调查。

二是明确分工,上下联动。 结合实际,分局相关科室、市场监督管理所监管所及街道办事处人员按照分工通过入户、入企,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逐户进行全面调查,对已办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调查、建立档案,同时对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店、小食品摊贩进行调查登记。

三是完善档案,分类监管。 分类建立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和“四小”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电子监管档案。实施分类、分等、分级监管。

截止目前,大武口区分局共完成4096条数据录入。其中食品生产企业21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96条,食品流通经营单位2288条,餐饮服务单位1241条,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74条,未取证的“四小”63条,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调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