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多措并举全面完成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19.11.2015  16:05

      红寺堡区在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方面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切实加强管理,坚决杜绝乱建滥建和工程建设中的“三无”现象,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建设质量安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紧盯重点,精准整改。 自2014年全区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以来,红寺堡区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加大隐患治理力度,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安全。坚持“三不放过”原则,隐患排查不彻底不放过,隐患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安全标准不达标不放过。重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场所进行整改,对团结清真寺等4座清真寺进行加固处理,对兴旺清真西寺等4座清真寺进行拆顶、链接、铺设轻型保温板进行减负改造。聘请专业建筑工程检测部门进行质量检测,鉴定结论为使用功能符合《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要求。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对停止使用的清真寺,政府出补助3万元搭建彩钢房供群众临时礼拜,促使群众积极配合落实整改。实施中为避免资金、资源浪费,将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加固改造,减轻群众负担,顺利完成隐患整改。目前,红寺堡区已全面完成安全隐患整改任务。
      强化基础,建章立制。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督查力度。经多方征求意见建议,红寺堡区研究制定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建立起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场所建设规范安全。意见进一步细化申报、审批、建设、验收、登记等程序,明确相关部门主要职责;强化对宗教场所建设环节申报要求,推行“十有制度”,具备十项条件由建设部门出具开工许可书方可组织建设;实行“以奖代补”机制,严格履行程序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政府给予每平米150元奖励,鼓励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申报、安全建设。2015年红寺堡区翻建的3座宗教场所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