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慧:全面推进依法治区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刘慧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座谈会上强调
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区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1月25日下午,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征求社会各界对依法治区、依法行政的意见建议。自治区主席刘慧指出,要把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和改革创新,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刘慧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区作出了重要部署,要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刘慧指出,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本届政府一定要把依法行政贯穿始终,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行政事务,确保政府的一切工作在法律框架内运行,这是一条不能逾越的红线,也是一条必须坚守的底线。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人员脑子里始终要有法律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带头学法,按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刘慧指出,要依法进行政府决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同时,在作出重大决策时,要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部门法治顾问的作用。要提高依法依规办事能力和水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要加大公务员法律素养的培养,制定公务员培训计划并抓紧组织实施。
刘慧强调,要依法转变和规范政府职能,厘清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把该放的放开放活,该管的管住管好,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干预。同时,抓紧建立“三项清单”制度,把行政权力纳入法治化轨道。要公开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权力清单”,明确权力界限,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要公开必须履行的“责任清单”,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要公开面向市场主体的“负面清单”,做到法无禁止皆可为。
自治区领导王雁飞、李锐出席座谈会。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政府法制办、银川市及中卫市法制办、兴庆区环境执法大队负责同志在座谈会上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