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超标严重 金凤区一塑料加工厂负责人被追刑责

07.08.2015  09:48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闫茜)近日,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以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将位于金凤区植物园林场处的一小塑料加工厂的负责人王某移交银川市公安局环境与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分局,追究王某刑事责任。 

  2015年6月12日,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金凤区环保分局的环境监察人员,以及银川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的公安干警在联合查处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该小塑料加工厂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擅自从事废旧塑料回收、清洗、造粒的非法生产,并且将清洗、冷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厂区内东西两侧自己开挖的渗坑内,渗坑未采取防渗漏措施。现场环境执法人员在环境安全保卫大队公安干警的配合下,开展了调查取证工作,并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停止违法生产。 

  随后,银川市环境监测站对小塑料加工厂东侧、西侧渗坑内的废水,以及距该厂西、南500米处的土壤分别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塑料加工厂东西两侧渗坑总铬项目检出浓度分别为0.021mg/L、0.038mg/L,已严重超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