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7年公开招聘343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记者4月11日从宁夏人社厅获悉,2017年全区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33名。其中,中小学教师438名,医疗卫生系统1170名,其他事业单位1825名。报考时间为4月17日8时30分至4月21日18时,笔试定于6月3日在全区五个地级市进行。
此次招聘范围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籍(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或符合不受宁夏及区内相关市、县(区)常住户籍限制条件的人员;年龄35岁以下(1982年4月1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40岁以下(1977年4月1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除外;身体健康;报考免笔试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必须是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师范类考生,可以兼报“特岗教师”招聘,使用同一试卷,要求报考的岗位考试科目必须是同学段(级别)、同学科。
基于事业单位不同岗位对人才的能力素质有不同要求,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医疗卫生类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150分,总分值300分;中小学教师类(D类)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基础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分值为300分。
面试的方式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和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和岗位的需要,可采取结构化面试、半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及实际操作等方式或两种以上方式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据悉,此次公开招聘限制性条件减少,除特殊岗位外,其余岗位对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均不做限制;基层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政策多,乡镇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招聘范围、年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得到进一步放宽;公开招聘各环节更加公开透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各市、县(区)人社局对资格复审结果、面试结果等全部进行公示;用人单位自主权进一步落实,资格审核进一步下放。用人单位招聘博士的岗位招聘结束后岗位空缺的可继续招聘,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免笔试岗位可以根据实际增加专业测试(笔试)。(记者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