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家庭暴力 呵护美好生活
家庭暴力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反家暴工作迈向了法治化、专业化的新高度,同时也畅通了公民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渠道,使家庭不再是隔离于社会的孤岛,家庭成员面对家暴时也不再孤立无助。
为了让这部法令能够得到广泛的认知,达到家喻户晓的效果,让广大妇女、家暴的受害群体知道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让广大公众知道家庭暴力问题是需要大家共同关注的很严重的社会问题,3月1日下午,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三级妇联联合公检法司、民政、卫生、信访、防范办、律师事务所、医疗卫生(银川市家庭暴力损伤鉴定中心)等40多家单位,在流动人口、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银川汽车站开展了反家庭暴力法大型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各种反家暴宣传单2万多份,为群众做免费法律咨询。自治区妇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魏艳华,副主席李咏梅参加了此次宣传咨询活动。
近年来,自治区妇联在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妇女权益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高度关注家庭暴力问题,强化调查研究,推动有关法规政策的制定,切实从源头上防治家庭暴力。推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宁夏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宁夏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立法工作”被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定为2014年议案;联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七部门制定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实施意见》;2013年推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司法保护的13条指导意见”,联合自治区公安厅、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妇联共同制定了《宁夏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为全国反家暴法的出台做出了积极努力。
积极实施筑网行动,健全反家暴维权机制。目前,全区县级以上法院全部设立了妇女维权合议庭,县级以上司法、妇联共同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全区公安派出所均设有家庭暴力案件投诉站,妇联依托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站)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民政、妇联在救助管理站设立了家庭暴力庇护中心(站),全区社区(村)妇女之家均设有妇女维权工作站,县级以上妇联全部开通了12338妇女维权热线,构筑了集宣传、咨询、预防、庇护、处置、援助为一体的反家暴工作网络。银川市妇联、卫生局联合建立了家庭暴力损伤鉴定中心,妇联联合律师事务所成立了妇女儿童法律维权工作站;石嘴山市妇联、司法、民政联合在县(区)婚姻登记处设立婚姻家庭服务中心;吴忠市法院、妇联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多部门合作、多方面参与、多载体运行的社会化维权网络,确保反家暴工作落到了实处。(自治区妇联权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