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集2017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10.03.2017 00:04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
宁非公经函发〔2017〕13号
五市非公经济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集2017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项目的通知》(宁人社函〔2017〕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非公经济领域和中小企业符合文件选题范围的项目,及时上报非公经济服务局,由我局汇总审核后统一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经与人社厅沟通,申报截至日期为2017年2月10日。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集2017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项目的通知》(宁人社函〔2017〕4号)可在中国中小企业宁夏网或自治区人社厅官网下载。 联系人:非公经济服务局交流合作处 阮雁 电 话:0951-5043264 邮 箱:[email protected] 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 2017年1月23日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集2017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大型企业、继续教育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促进人才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14〕53号)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宁人社发〔2012〕149号),2017年我区继续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项目。现将项目征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和项目内容 (一)服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当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支柱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和重大建设项目需要,以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岗位能力提升需要为重点选题。 (二)以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文化艺术、金融财会、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防灾减灾、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社会工作等12个重点领域和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法律、咨询、会计、工业设计、知识产权、食品安全、旅游等9个现代服务业领域为主,统筹兼顾地方和行业发展需求。 (三)项目内容按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分为:高级研修项目(包括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和自治区级示范性高级研修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和岗位骨干人才培养培训项目。 二、高级研修项目申报内容 (一)各地市、区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根据上述选题重点,结合实际提出研修选题,并按照以下层次分别申报: 1.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从促进我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科学技术进步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重大课题中选题,着眼于研究和解决问题,开展最新技术和难点问题的专题研究、学术交流和项目攻关,促进我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与区内外同行的交流合作。 2.自治区级示范性(特色)高级研修项目。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需求,从本地区、本行业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应用)、重点技术推广项目中选题,促进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掌握先进技术、提升专业水平。 (二)高级研修项目要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精心设置高级研修项目课程,邀请权威专家授课,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教学和技术咨询、诊断等多种形式进行,注重解决科研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并取得实效。每期高级研修项目研修时间为6天(36学时)左右。 (三)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应面向全国相关行业领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每期学员不少于70人;自治区级示范性(特色)高级研修项目主要面向全区相关行业领域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每期学员100名左右,可适当扩大受益面。 (四)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额资助;自治区级示范性(特色)高级研修项目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给予部分经费资助,主要用于聘请高层次教师。 三、急需紧缺人才和岗位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申报内容 (一)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项目要紧贴自治区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学科发展实际选题,针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精选培养培训对象,以更新知识、掌握先进技术、提升专业技术水平为主要内容。主要采取短期培训、高级研修、选送培养、实地考察、案例研讨等方式进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行业特色采取灵活多样的培养培训方式。对专业性强且需要持续深化培养培训的相关领域,可采取跟踪培养培训的方式进行。 (二)岗位骨干人才培养培训项目主要结合本单位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的专业特点,针对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和工作需要选题,采取集中培训、岗位轮训、在线学习等方式,以单位内部培训为主,开展理论观念更新、知识能力拓展、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培养、实践能力提升、团队合作、技术适应、创新创业等能力提升训练,重在完善知识结构,增强综合素质,提升岗位适应、职业发展能力。 四、申报程序 (一)自治区各领域牵头部门、区直各部门,可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成立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的通知》(宁人社函〔2015〕283号)明确的任务分工,根据本领域、部门产业发展对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需求,组织本领域和部门的项目申报工作。 (二)各地市、自治区各大型企业和相关行业协会等单位,可直接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培养培训项目。 (三)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征集的项目归类整理,报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审核确定后,下达2017年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高级研修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和岗位骨干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实施计划,并划拨项目经费。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市、区直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围绕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确定的领域,本着少而精的原则,精心选题,严谨立项,认真遴选培养对象,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合理预算培训经费,积极组织好申报工作。 (二)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分类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1、2、3),于2017年1月25日前,由各地市、区直各部门和有关单位集中审核并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同时附电子版。 (三)经批准实施的培训项目,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类指导、分级组织的原则,由各领域牵头部门、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 (四)各地市、区直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对申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 联 系 人:杜晓鸣 联系电话:(0951)5099010(兼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 邮政编码:750001 附件:1.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7年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 2.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7年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项目申报表 3.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7年岗位骨干人才培养培训项目申报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月3日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
10.03.2017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