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审计厅认真贯彻李建华书记、咸辉主席批示精神 强化扶贫惠农资金审计监督
近日,自治区党委书记及有关领导在《关于近年来全区扶贫惠农领域基层干部渎职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上批示,要求加强扶贫惠农资金管理和专项审计,堵塞漏洞,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为认真落实领导批示精神,切实维护扶贫惠农资金安全,10月9日,自治区审计厅召开第29次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批示精神,并就全区进一步加强扶贫惠农资金审计作出安排。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贯彻。 全区各级审计机关要高度重视,结合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传达学习关于扶贫惠农资金审计的批示精神,深刻领会,统一思想,持续加大扶贫惠农资金审计力度,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 二是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按照精准扶贫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大扶贫惠农资金审计力度。在计划安排上,审计厅将统筹协调,整合全区力量组织开展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各市县(区)根据实际,每年选取一定范围开展审计。在问题查处上,重点审查扶贫资金分配、使用及效益情况,注重揭示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在审计整改上,深入分析原因,加强跟踪督导,强化整改落实,促进党的惠民政策落地生根。 三是强化案件协作机制。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办案暂行办法》规定,进一步强化办案协作配合意识,特别是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揭露和查处力度,积极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充分发挥在联合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中的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和反腐倡廉建设。 四是抓好具体工作落实。 按照自治区政府要求,8月份,审计厅组织对西吉等9县(区)开展财政扶贫资金审计。目前,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已完成现场审计,其他县(区)正在陆续进行。下一步,审计厅将加大督导力度,已完成的县(区)要尽快上报审计报告,正在实施的县(区)要加快进度,抓紧梳理问题,提出审计建议,加大整改监督,尽快完成任务。(厅办公室 王能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