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扩大资助范围 学前二年按照每人每月100元

20.11.2015  09:30

   宁夏扩大资助范围   

学前二年按照每人每月100元、一年共计10个月发放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李佳伦)11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我区在总结开展学前一年教育资助制度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资助范围扩大到全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实施学前教育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前二年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据介绍,幼儿园学前二年在园(当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年满四周岁以上)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儿童都被纳入资助范围,将按每人每月100元、一年共计发放10个月的标准,享受儿童保教费的补助。我区山区的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海原县按幼儿园学前二年在园总人数40%的比例控制资助名额;川区15个市、县(区)及宁东管委会所属按幼儿园学前二年在园总人数20%的比例控制资助名额。

  我区还要求各幼儿园建立完善并落实事业收入中提取3%-5%的资金,用于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保教费及提供特殊生活困难补助等制度。各市、县(区)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助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