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 审议通过实施方案

18.04.2018  15:03

  近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我区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审议通过了《关于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方案》。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对做好民族工作进行了深刻阐述、提出了明确要求。

  要充分认识到,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民族工作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大政治责任,是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中央巡视组有关要求的具体行动,必须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各项工作做扎实、做深入、做细致,推动我区民族团结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会议指出: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共同力量、作出宁夏贡献。

  ■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首要政治任务,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育和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大力营造各民族大团结、全社会共进步的良好氛围。

  ■要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广泛开展群众性互动交流活动,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

  ■要注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保障民族团结,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要始终保持政治定力,严格掌握政策,依法依规坚决治理宗教领域的突出问题,切实把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掌握好、贯彻好、执行好。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各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指导、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各级统战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整合资源、定期协商、加强沟通,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协同机制。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支持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以实际行动推动创建活动取得实效,以优异成绩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

  记者 马晓芳 实习生 姜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