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措施扎实推进农村“三资”清理整顿工作

21.07.2017  10:4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我县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农村“三资”清理整顿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牧、纪检、财政和审计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贺兰县农村“三资”清理及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贺兰县农村“三资”清理及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对象范围、操作程序、工作步骤等环节,为“三资”清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明确责任落实。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三资”清理及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召开工作联席会议,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掌握工作进度,解决存在问题,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工作落实。

  三是抓好业务培训。举办全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培训班,针对“三资”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清理工作操作流程及相关表格填报进行重点培训,提高了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确保后续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由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马宏文牵头,抽调专人成立督查小组,不定期深入各乡镇和行政村对全县农村“三资”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工作中推进不力的镇村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清理中遇到的问题,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及时纠正。并在各村公示栏中公示了全县“三资”清理整顿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了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截止目前,全县各村的“三资”清理整顿工作开展有序,清产核资工作已基本结束,各村已将清理出来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了公示,正在按照“三资”清理整顿要求将各村核实的资产、资源台账与“三资”管理平台对接,做好账务处理及数据汇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