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特色维权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蓝天
“到2016年底前,我区还将全面建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进一步推动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建设,形成妇女维权工作合力,切切实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12月17日上午,说起宁夏妇女维权工作,自治区妇联副主席李咏梅信心十足。
近年来,宁夏各级妇联根据工作实际,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因地制宜地着力构建符合民族地区实际、法制化社会化实事化妇女特色维权工作机制,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蓝天。
2014年,我区率先在全国出台首个联合相关部门维护农村妇女“三权”意见。“意见”实施一年来,我区农牧、国土、住建、民政、妇联等部门相互配合,切实抓好政策落实。截止今年11月底,自治区农牧厅已完成1527.9万亩农村土地的确权登记,今年年底基本完成全部土地确权登记;自治区国土厅年底全部完成95万农户的宅基地的测量和确权登记工作;自治区住建厅年底完成12万农户宅基地上房屋的外野测量工作。
此外,我区还针对农村女童特别是回族女童早婚现象,探索开展了“护航春蕾”宣讲活动,组织妇联机关干部、学校老师、春蕾女童、家教工作者等,在农村女童集中的学校,举办“成长励志”、“安全自护”、“学习方法”等主题宣讲。经过各级妇联、教育部门的相互配合和不懈努力,截止目前,各地开展宣讲活动近139场,39396名初中女生聆听了讲座。通过“护航春蕾”宣讲活动,妇联从源头入手,将农村女童早婚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有力地助推了回族女性素质的提升,为我区女性素质整体提升奠定了良好基础。
不仅如此,为拓宽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渠道,形成依法维权的整体合力。今年6月,自治区高院、自治区妇联创新建立了法院与妇联互派干部学习锻炼的工作机制,打出了制度化设计的“组合拳”。妇联干部到法院学习锻炼,通过旁听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涉及婚姻家庭的案件,参与妇女儿童权益维护案件办理。法院干部通过送法进“妇女之家”,在基层举办法律讲座,解答群众疑惑,接听12338妇女维权热线,参与婚姻家庭服务中心调解,接待妇女儿童来访等形式,参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已有20个市、县(区)妇联和法院落实了互派干部人选,开展了此项工作,切实保障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