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将消费扶贫纳入扶贫内容
6月25日记者获悉,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宁夏将面向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实施社会购买促进行动、销售渠道畅通行动、供给质量提升行动、休闲旅游升级行动,推动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融入区内外市场,助力脱贫攻坚战。
《方案》明确,宁夏将把消费扶贫纳入中央单位和自治区各级单位定点扶贫内容。鼓励全区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城市医疗及养老服务机构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优先聘用取得相应证书的建档立卡家庭劳动力。鼓励各级工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工到贫困地区开展工会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食堂活动。同时,将消费扶贫纳入闽宁对口扶贫协作政策框架,协同福建省组织引导对口帮扶县(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和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与宁夏贫困县(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鼓励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宁夏将制定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目录并向社会推介,支持贫困县(区)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覆盖面,搭建“互联网+消费扶贫”平台,实现购、销、配、送一体化服务。
宁夏将进一步改造提升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通行能力,完善国省道等主干线旅游交通标识系统,完善旅游公路沿线的旅游驿站、观景摄影点、服务站、加油站等设施,为游客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旅游服务。持续推动旅游特色产业示范村建设,开展星级农家乐、乡村旅游示范点、特色旅游村庄、休闲农业示范区、国家休闲示范农庄创建行动,支持贫困地区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相关主题活动。
对在贫困地区从事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的企业,自治区将在金融、土地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治区将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表彰奖励。宁夏还将探索建立消费扶贫台账,重点统计购买贫困村、贫困户和助贫成效突出的企业、合作社产品情况,作为政策支持、评先评优等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