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启动粮改饲试点工作

04.11.2015  09:57

  农业部近期在全国十个省区启动了“粮改饲”试点工作,我区利通区、沙坡头区和贺兰县被农业部列为粮改饲试点县(区),每县(区)安排补助资金1000万元,用于青贮玉米收贮、大型青贮收获机购置和青贮窖改扩建补贴。

  为做好粮改饲试点工作,宁夏农牧厅在详细调研和座谈交流的基础上,制定了《2015年宁夏粮改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宁夏粮改饲试点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和安排,明确了项目实施主体、补贴环节、补助标准、测算方法、补助方式,制定了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组织专家开展了青贮专用玉米种植、收获、加工调制和饲喂技术指导服务。项目试点县(区)根据自治区总体方案和本县(区)具体情况, 一是 加强了项目组织动员,制定了项目试点实施方案,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 二是 筛选确定了项目实施单位。共筛选确定159家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作为粮改饲试点单位,其中:奶牛场130家、肉牛场22家、肉羊场7家。 三是 认真落实项目补贴。根据草食家畜存栏量,测算出了青贮饲料收贮的补贴标准,其中:利通区22元/吨、贺兰县50元/吨、沙坡头区70元/吨。 四是 加强项目验收。以农牧部门为主,联合财政、纪检等部门组成项目验收组,按照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和“一个指标、一把尺子”的考核要求,由农牧部门主管领导带队,组织财政、纪检和畜牧专业技术人员,深入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现场实地验收。目前,各试点县项目验收工作正有序进行,预计验收工作将于11月上旬完成。

  通过项目实施,每个试点县(区)种植专用青贮玉米等饲料作物达到5万亩以上,加工全株玉米等青贮饲料15万吨以上,有效推进我区农业结构调整,提升种养业综合效益,实现种养加一体化,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推动农牧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