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启动一系列人才选拔计划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3月23日发布通知,我区将开展自治区首批院士后备人才、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员、自治区第三批“塞上英才”、“国内引才312计划”人才和第四批“海外引才百人计划”人员选拔工作。
自治区首批院士后备人才
选拔名额5名左右。选拔对象为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重点是在优势特色产业或重点学科(专科)领域,突破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研究成果,具备院士潜质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选拔对象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科学精神;科研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业绩成果特别突出的,职称和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还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一: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项目主持人和“何梁何利”基金获得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主要负责人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项目负责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
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员
选拔名额180名。其中: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0名、自治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60名、自治区优秀青年后备骨干人选100名。选拔对象为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青年人才,侧重选拔在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产业中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的关键人才和掌握现代经营理念、熟悉资本运作、市场营销和企业管理的经营型人才,优先选拔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入选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工程的人选,按照有关要求,可部分授予“宁夏青年科技奖”。
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是原自治区“313人才工程”的延续和拓展,已入选自治区“313人才工程”人选的,不再重复申报。
选拔对象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一般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自治区优秀青年后备骨干人选,一般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此外,选拔对象还须具备相关业绩成果条件。
第三批“塞上英才”
选拔名额20名左右。选拔对象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在职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选拔对象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献身科技事业,刻苦钻研技术,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还须在近5年内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中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大贡献。对于长期扎根科研生产一线,辛勤工作,近年来在我区支柱产业、重大项目、重点科研、优势学科、技术攻关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中,引领作用突出,创新实力强劲,业绩成果显著,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人才要予以重点推荐。
“国内引才312计划”人才
选拔名额20名左右。选拔对象为从国内引进,在我区能源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生物工程、高新技术、交通运输、城市规划、农产品种植加工、教育文化卫生社科等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学科创新创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选拔对象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在我区工作2年以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特别急需紧缺专业可放宽到硕士研究生学历。选拔对象近5年内须有相关成果。
“海外引才百人计划”人才
选拔名额20名左右。选拔对象为从海外全职或柔性引进,在我区重点创新项目、优势学科、重点实验室、大中型企业、国有商业金融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优势学科以及新型工业化、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创新创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急需紧缺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此外,引进急需紧缺的硕士不超过50岁,博士不超过55岁,且每年在我区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相关条件。
具体选拔条件、选拔程序和相关要求可登陆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