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出台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办法

15.02.2016  10:36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闫茜)记者从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了打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的通道,近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厅、人社厅出台了《宁夏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据悉,今年我区将首次组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工作。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是指全区各级事业单位,从全区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中公开择优选拔工作人员。参加公开遴选人员报名采取经本单位同意、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遴选人员具有5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具有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经历及年龄要求,其中,遴选正高职岗位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遴选副高职岗位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其他岗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同时,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未满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机关及事业单位新招录人员未满5年服务期的(含特岗教师服务期)人员均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另外,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考试将根据专业和岗位的层级类别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面试由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综合能力素质和专业理论水平,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