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成立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

31.08.2015  10:42

   我区成立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

  由人大、政协领导和法学教授、律师组成

  据新华社银川电(记者  张亮)8月30日,我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宣告成立。两个委员会由专门委员和专家委员组成,将负责全区法官、检察官的遴选、惩戒工作。 

  成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是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章程规定,遴选委员会统一负责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今后任命各级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应当以遴选委员会提出的遴选意见为依据。未经遴选委员会审议提出遴选意见,不得任命法官、检察官。在遴选范围上,律师和法律专家学者等法律职业人才被纳入遴选法官、检察官的范围内。

  据区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遴选委员会由7名专门委员和8名专家委员组成,专门委员由人大、政协、组织部、政法委、高院、检察院和人社部门的领导担任;专业委员充分吸纳社会各界人士,包括资深法律工作者、高校法学教授、律师等。 

  同时成立的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统一负责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的惩戒工作,对违反办案纪律、案件裁判错误、违反司法伦理等行为进行审议并提出惩戒意见。相关章程规定,未经惩戒委员会审议提出惩戒意见,不得惩戒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同样设专门委员7人,专家委员8人,专家委员从法学专家库中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