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意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31.08.2017  01:32

  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红线

  记者从8月29日自治区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自治区党委、政府研究通过,《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日前正式出台。《实施意见》要求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减少,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大幅提升;到2030年,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施意见》提出,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政府工作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乡镇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各类功能区等地方政府派出机构要设立或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国有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同等担责。要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供电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并按规定给予上限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意见》还提出依法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守信激励机制,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严格安全准入,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行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和高危项目审批两个“一票否决”;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和重大安全风险源头防控制度等一系列改革措施。(记者 吴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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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张慕之 实习记者 闫莹)8银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