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意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将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列入重点服务对象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宁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构建宁夏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
《实施意见》立足宁夏实际,提出持续推动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履职服务能力、提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备水平等措施,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集中实施一批法律服务扶贫项目,建立引进法律服务专业人才和志愿者激励扶持保障政策等措施,缩小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差距;将单亲困难母亲、留守妇女儿童同其他特殊群体列入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切实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
《实施意见》重点围绕服务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为守好“三条生命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党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为自治区重大经贸活动和对外开放多方位提供法律服务,确保各项目标顺利完成;着眼于新时代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际需要,提出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立评价机制,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
《实施意见》提出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结构的措施,加大多领域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建立吸收退休政法干警、法律专业人员为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机制;明确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制度保障、各项经费保障,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制度,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激励保障机制等工作要求;围绕统筹推进、督查指导、宣传引导,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建立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加大媒体宣传等方面,着力为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提供保障和支撑。(记者 马忠)